关于开展合作办学学生学习支持服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03 点击数:

各合作办学分校(学院):

为规范广东开放大学合作办学,持续做好学生学习支持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正当权益,根据学校会议精神要求,学校将对各合作办学分校(学院)开展学生学习支持服务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各单位是否存在委托中介或跨区域违规招生情况,是否存在中介不按时上缴学生学费的情况,违规招收学生的教学、管理和3设学习支学习支持服务等工作情况。

2.各单位是否派专人负责下设学习辅导中心的教学、管理和3设学习支学习支持服务等工作,能否满足学生学习需求。

3.各单位自开展广开招生办学以来曾经休学或正在休学的未修满专业规定学分学生的休学原因,重点是要排查未及时缴交学费而休学的学生,是学生个人原因,还是分校内部管理问题;因分校内部管理问题而休学的学生未能按时毕业,是否影响学生就业,分校安抚工作情况。

4.各单位是否及时掌握学生每学期获取学分情况并跟进服务;是否形成未能按时毕业学生告知制度,对未能按时毕业学生后续的学习支持服务工作情况。

二、检查时间

9月2日至9月30日

三、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采用自检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合作办学分校(学院)要认真严肃开展自查,同时学校委派学习支持服务中心组织专门检查人员,到各分校进行实地检查。

四、工作要求

各合作办学分校(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招生、学籍考试、教学教务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找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形成自检报告,于9月30日前提交。

联系人:方惠敏

联系电话:83573941

电子邮箱:hmfang@gdrtvu.edu.cn



                   广东开放大学

                  2021年9月1日